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:因企施策,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
7月22日,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党组召开会议,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研究学习宣传贯彻措施。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、自治区工商联党组书记梁淑琴主持会议并讲话,自治区工商联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。
会议要求,全区各级工商联系统要按照党中央、自治区党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,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,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,确保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自治区工商联系统和广大民营企业、商协会中深入人心、落地生根。
会议指出,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。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,为工商联系统进一步融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。《决定》中的系列举措,彰显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大力支持和深切期盼。
会议强调,要认真抓好全会精神的传达学习、教育培训、宣传宣讲、调查研究等工作,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成果落实到促进“两个健康”实际行动中,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,持续深化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,因地制宜、因企施策,帮助企业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,全面推进工商联改革和建设,奋力开创工商联事业和民营经济改革发展时代新篇,更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谱写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凝心聚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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